指导教师安全责任制度
2006-07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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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牢固树立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的思想,时刻把安全放在工作首位。

二、负责本人所指导学生的人身安全,所用设备的运行安全、所用工具的使用安全。

三、对所指导的学生进行安全意识、安全操作、安全知识、安全技术的宣传和教育。

四、监督、检查学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情况,对违反操作规程者,应及时制止并进行教育。

五、经常检查设备、工具及训练场地的安全情况,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上报。

六、发生事故时及时抢救伤员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实践部主任,同时提出改进措施。

七、对违章操作经教育不改者,有权终止其操作并上报。

八、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,做学生的安全操作表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