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践部主任安全责任制度
2006-07-01 文章来源: </span> 暂无 阅读量:

一、主持本实践部的安全工作,并且对主管安全的中心副主任负责。

二、负责本实践部职工、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运行安全。

三、认真贯彻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对职工和学生进行二级教育。

四、制定本实践部各训练项目的安全操作规程、奖惩条例。

五、经常监督、检查本实践部安全工作执行情况,处理违章操作行为,做好安全纪录。

六、发生事故时,应及时组织抢救、保护现场、调查原因、及时上报,并提出整改措施。

七、有权处理对安全工作不负责任、违章操作的职工和学生,对经教育不改者,及时上报中心处理。

八、对训练场地、训练设备、训练工具等存在的安全隐患,应及时上报中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