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程训练设备管理细则
2006-07-01 文章来源: </span> 暂无 阅读量:

一、学生进入实践场地后,必须在指定的机床上操作,在未了解机床性能之前,不得私自开车或乱动手柄。

二、每天上班开车前,必须检查机床各手柄及运转部分是否正常,并在指定部位加润滑油,保证机床油路畅通。

三、训练过程中,必须按规定在自己的工位上操作,离开岗位时必须停车关机,不得私自叫他人代替操作。

四、爱护机床设备,注意保养,对有损坏设备或造成损失者,应写出书面报告,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理,分别给予赔偿或罚款(参照学校设备管理条例有关规定)。

五、对不按规定操作、不听指导教师的指导损坏设备,情节严重者,除上述处理外,对肇事者,立即停止训练,不给予训练成绩,同时配合该生所在院系,给予纪律处分。

六、训练结束时,应清理场地、擦净机床、和指导教师交接后,方可离开训练场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