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预防火灾事故发生,排除消防隐患,保障中心师生人身财产安全,特制定本制度,具体如下:
1.中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、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《福建省消防条例》等有关消防法律、法规。
2.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,各实践区定期开展消防检查,夜班值班人员加强巡查,确保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、整改到位。
3.中心人员应爱护消防器材;做到“两懂”—懂防火灭火知识、懂消防器材使用性能,“三会”—会报警、会使用消防器材、会扑灭初期火灾。
4.中心电源、火源使用期间应由专人管理,附近严禁堆放可(易)燃物;每日下班前应确保电源关闭。
5.严禁私拉乱接电源(线),因教学、工作需要须提出申请,由中心指派专业人员处理。
6.工作区域内严禁吸烟;非工作区域内吸烟应确保烟头熄灭,严禁乱扔烟头。
7.中心人员发现火情应第一时间拨打火警电话并上报中心;及时开展救助工作,控制初期火情,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等待专业救援。
8.积极保护火灾现场,全力配合消防部门和学校开展调查、鉴定、认定等工作。
9.违反上述制度者,依规对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。
10.中心成立安全防火领导小组,统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。
组 长: 林瑞全
副组长: 唐艳枫 王文栋
组 员: 吴登雷 高增法 洪建燊 陈昌新 唐兴勇 林兴 蔡建国 李文良
11.火警电话:119, 校保卫部:22866110、22865110, 中心办公室:22866196
附件:福州大学机电工程实践中心安全防火管理制度.pdf ←(点击下载)